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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将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标准
浏览次数:259次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2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介绍,按照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划分体系不够完整,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部分事项财政事权划分不明确,地方执行缺乏依据等。
        《方案》明确,分别划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其中,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上述3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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