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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崇拜与中国人口发展
浏览次数:414次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23

1989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司在一份关于中国5省1市人口生育力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在现有已婚妇女中,北京、辽宁各有79.7%和86.4%的妇女想要2个或2个以上子女,广东、贵州、甘肃都在90%以上”。而且,对孩子的性别偏好大多数都倾向于男孩。另一份对10个县20个村的850名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调查,也获得最类似的结论,有50.55%的夫妇希望生两个孩子,仍有45.41%的夫妇希望生3个或更多的孩子,同时也表现出对男孩的偏好。
一般认为,上述状况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广大农民家庭仍是生产单位,十分需要男劳动力。此外“养儿防老”的问题、“传宗接代”的思想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中国传统文化来看,“传宗接代”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它迄今仍是促使中国人想多生育,特别是多生男孩的重要原因。
       “传宗接代”思想和对男孩的强烈偏好的形成,有其深远和复杂的社会根源。几千年来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社会,从一个国家亦即从宏观来看,男性人口是一国的劳动力的主要源泉,也就是劳役、兵役、税收的主要来源;它同土地一样,是财富的来源。因此,中国历代国家政权一贯鼓励人民多生育男孩,以增强国力。从一个家庭亦即从微观来看,一个家庭(家族)的生命的延续,固然首先是直系血缘关系的延续,但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关键在于它的财产继承权的延续。在“父产子袭”的传统农业社会,家庭及其继承权的延续,必须有男性后嗣;一个家庭如果没有男性后嗣,就意味着它的生命必将结束。因此,各个家庭都必须把生育男性后嗣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


 



      然而,我们认为,对“传宗接代”思想产生的根源,仅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是不全面、不充分的。因为人们不难看到,尽管国家政权的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了,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已不是传统农业,农民的家庭经济也渗透了近代工商业的因素。但是,在中国人的头脑中还顽强地存在着“传宗接代”的思想。这就提醒我们必须扩大视野,进一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它的根源。可以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是“传宗接代”思想的主要根源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源远流长,早在商、周时代就有迹可寻。半个世纪以前已有学者从甲骨文和卜辞中看到生殖崇拜的迹象。卜辞里有许多祭祀祖先的记载。“祖”字在甲骨文里原来并没有“示”旁,作且,形如男性生殖器。郭沫若认为:“祖妣者,牡牝之初字也”,实是生殖器的象形字,故牡可简作⊥,牝可简作匕,妣字即女旁从匕。正如西方一些民族隆重地祭祀太阳,认为它是万物之源一样,中华民族自古即隆重祭祀自己的祖先,认为它是自己生命的来源。祭祖从原始文化的本义来说,实际上是一种生殖崇拜的表现。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帝是天上和人间的主宰。据王国维的考证,甲骨文中“帝”实为“蒂”的初字,“帝”字的本义是“蒂”。但在卜辞里,帝字多用作天帝即至上神的称号。郭沫若认为这也是“生殖崇拜之一例”。古人见花落蒂存,蒂熟而成果实,果实里又含有许多种子,可化为亿万无穷的子孙,神奇无比,“蒂”必是至上神的所在,是宇宙的主宰。这种想法也充分体现了生殖崇拜。其实,人的生殖器有如人的“蒂”,对帝的崇拜和对祖的崇拜在这点上是相通的。传说“昔者周公郊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就是说,周公旦制礼时已把对祖先的崇拜与祭祀,同对上帝的崇拜与祭祀结合起来了,不仅把自己的始祖神化,而且把自己的生父在祭祀之中配位于上帝了。事实上,从西周起,祭祀祖先这种生殖崇拜的活动便日益神圣化、礼制化了。
      在中国古代神话里,生殖崇拜也有明显的反映。《山海经》里已有女娲的神话,郭璞注女娲为“古神女而帝者”。《风俗通义》更明说,在“天地开辟,未有人民”之时,“女娲搏黄土作人”。其后,不仅有女娲补天的神话,而且有女娲与伏羲是兄妹缔结婚姻而繁衍人类的神话。汉代武梁祠石刻画像和一些砖刻画像还有人首蛇身的伏羲和女娲的交尾图,更明显地体现了生殖崇拜。


      不仅这样,传说中伏羲曾画八卦、定阴阳。阴、阳是八卦最原始最基本的符号,整个体系都是用这两种符号配合、推衍而成。有的学者(如郭沫若)认为“阴”(—一)“阳”(——)的符号实际上就是仿照男女生殖器的外形简化而来的。《易经》传有关阴阳配合而生万物的思想,正是生殖崇拜思想的哲理化。
      《易经》从乾、坤亦即阳和阴这对矛盾开始,从人口发展来看,是从男女的性别开始,正如《系辞上传》第一章所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根据粗略的统计,直接有关婚姻、家庭和生育的卦辞达26处之多,足见古人对这些问题的重视。有些卦辞是直接从阴、阳的符号推演出来的。实际上说的是男女的性关系,例如“姤”卦:“女壮,勿用取女”,“姤”是不期而遇之意。“取”即娶,卦辞的意思是说:女大强壮,不要娶她,因为卦象是五阳在上而一阴在下。有的卦辞还明显地把“妇孕不育”、“妇三岁不孕”看作凶兆,这也反映了古人对人口增殖的重视。
      《诗经》比《易经》更明显地反映出对生殖的崇拜。它的许多诗篇,特别是国风的诗篇,主题就是恋爱、婚姻和家庭,都与生殖有密切的关系。它的第一首诗《关雎》就是描写上述主题的。不少诗篇描述了这样的思想:子孙繁殖得愈多愈好,宗族发展得愈大愈好。例如《诗•周南•螽斯》用比的手法,表达人们希望像螽斯那样善于繁殖,“宜尔子孙,振振兮”,子孙众多;“宜尔子孙,绳绳兮”,子孙连绵不绝。还有《麟之趾》篇,也希望“振振公子”,“振振公族”,求得人丁兴旺。
      为了增殖人口,必须挑选宜于生育的女子为妻,建立和睦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因此在不少诗篇都表达了“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愿望。与此相联系,不少诗篇歌颂了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和睦的思想。著名的如“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的诗句,曾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产生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生育观方面《诗经》中已有明显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这方面表现得最明显的是《诗•小雅•斯干》篇如下的描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它反映了贵族家庭对生男、生女的态度迥然不同,生了男孩,寝之于床,衣之以裳,表示尊贵,手捧圭玉,希望将来能成为身穿朱服,有室有家的为君为王的大人物;而生了女孩,却寝之于地,衣之以襁褓,弄之以陶制纺槌,只求她将来会纺织和做饭,孝顺丈夫和公婆,不给父母添忧。这种以“弄璋”、“弄瓦”来表示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传统农业社会里支配着人们的生育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在儒家经典中升华为伦理道德观念,特别表现为“传宗接代”思想。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亲属、宗族的血缘关系被看作具有天然纽带的、最牢固的关系。孔子学说的中心思想是“仁”,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孝”的概念,作为维护宗法关系的伦理道德基础。在孔子看来,孝悌是“仁之本”,本立而道生。仁的本义是爱人,但以“亲亲为大”,也就是要分别血缘的亲疏,维护直系血缘关系。“孝”在实质上首先是父子关系的伦理化,以此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关系。
       孔子认为,只有到了大同世界,天下为公的时候,人们才能“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而在现实世界里天下为家,人们“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就必须用礼制来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关系。因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必须用礼来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儒家十分重视夫妇关系、婚姻关系,认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
      孟子进一步发挥了儒家的“仁”和“孝”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把“孝”的概念,由敬养父母的“事亲”思想,推衍到生育后代、接续血统的“传宗接代”思想,宣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传宗接代”的思想,两千多年来支配着广大中国人民的生育观。同重视繁殖后代的思想相一致,他主张增殖人口。他进一步发挥孔子要使人民“庶”且富的观点,提出“广土众民”的主张,即在扩大领土的同时增殖人口。正因为他重视繁殖后代和增殖人口,所以他非常重视夫妇关系,认为“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他还把告子所提出的“食、色,性也”的命题推向极端,断言人的食欲和性欲,无论从“仁”的道德规范还是“义”的行动准则来看,都是人的本性。然而,他已经认识到不能根据食、色的本性把人等同于禽兽。仅就食、色的本性而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就在于人除物欲外还有仁义之心,人人皆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恭敬之心。实际上,他是用仁义和礼制来制约人的食、色之性。这样,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便成为伦理道德以至礼制的组成部分了。
      在儒家古代经典中,《孝经》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伦理道德准则做了最全面、最充分的论证。它把“孝”抬高到“天之经、地之义”的神圣高度,要求人们把行“孝”作为最高的道德准则。根据它的论点,人的身体和生命来源于父母,所以人应当珍惜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因为它是延续家庭血缘关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既然身体和生命来自父母,人就应当奉养父母,对一般人来说,“孝始于事亲”。然而,仅仅做到保存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并且奉养双亲还不够,还必须延续后代,以延续家族的生命,因此它强调,最重要的是接续父母所生的身体和生命,“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简言之,传宗接代就是最大的孝道,这同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一个意思。

 


      在《孝经》里,“孝”被看作人的天性,“父子之道,天性也”。它认为天地之间以人为贵,人最重要的行为是实行孝道,“孝”最重要的是尊敬父亲,而尊敬父亲的最高行为是象周公那样在祭祀中把自己的父亲配位于上帝。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孝”和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是一脉相承的,也是要把祭祀祖先和祭祀上帝结合起来。
      虽然儒家从此把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生殖崇拜深藏到伦理道德之中,并且日益宣扬所谓男女之大防,“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但是上述“传宗接代”的生殖意识,却一直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人生育行为的主要准则。正是在这种生殖意识的支配下,长期以来中国人一直倾向于早婚早育、“早生贵子”,以多育为荣,以多子为福。“传宗接代”的思想长期以来起着促进人口增殖的作用。
     中国1974年以来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很大成绩,人口出生率从70年代初的30‰左右,到80年代初降到20‰左右,其后大体上维持在这个水平上。但是,多孩生育、计划外生育始终不能杜绝。多孩率虽有所下降,但直到1988年仍为当年所生孩子的13.6%,其绝对数在380万左右。多孩生育的92%在农村,而多孩生育又主要是受旧生育观支配的结果,大约有70%的多孩生育户是因为想要男孩而生育第三个或以上的孩子。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农民仍然认为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女孩早晚要出嫁,因此是外姓人,不能“传宗接代”。上述数字尚未包括因想要男孩而在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人。根据最低的估计,80年代,在想生男孩以传宗接代的思想支配下计划外多生育的孩子,约在3000万左右。可见,直到今天那种由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殖崇拜转化而来的“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对人口发展仍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怎样消除中国人头脑中的“传宗接代”思想,迄今仍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难题。要想消除这种已有几千年历史的生殖意识,绝不是一二十年内能够做到的事。更何况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手工劳动、传统农业仍是占主要地位的生产方式,政策机制对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是有限的,从根本上说,应当更多地发挥经济机制和社会机制的作用。如果不能实现经济现代化、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的现代化,那么旧的生育观、旧的生殖意识是很难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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